关于意外险住院日额理赔的问题
我在2014年8月买的平安鸿运安行2013意外险,于2016年因肩膀意外受伤在荆门中医院(荆门石化医院)推拿科住院,住院实际天数22天,出院后,保险公司只理赔了15天。
保险公司只赔付15天的理由是:保险公司后援中心认为我的出院记录上写的是“肩关节扭伤,颈椎病”,然后费用总清单上的“单身川芎嗪”和“甲钴胺”对颈椎病有治疗,然后根据两个病种的用药比例,对肩关节扭伤的赔付划定为15天。
经过我与中医院推拿科我的主治医师的沟通,了解到的是这两种药,“丹参川芎嗪”在中医上是用来活血化瘀的,“甲钴胺”是用来营养神经的,住院期间并没有针对我的颈椎病进行过任何治疗。并把这一情况向平安保险公司我的理赔顾问说明,并提供了相关药品在中医临床上用来活血化瘀的报告说明,但是保险公司还是维持15天的理赔结论。
请问这种情况,保险公司应不应该全额22天赔付?请解答!